“奥普”对抗“奥普”:一个商标使用产业链的完美设计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熊毅 上海 杭州 报道
曾记得,在2003年,对抗的完让前一年10月刚成立的个商四四八八穿越还珠中韩合资的北京现代汽车为了拿到“现代”品牌的商标使用、花了4000万元的标使浙江人,叫章鹏飞,用产业链时任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董事长。美设当时他与北京现代汽车达成协议:浙江现代授权韩国现代在中国使用“现代”商标,奥普韩国现代指定浙江现代为现代汽车杭州地区总经销商,对抗的完4000万元为商标转让价。个商其时,标使业内为之哗然。用产业链
当年章鹏飞的美设操作手法,是奥普在 1992年一次性投入20多万元在工商局注册了现代商标,覆盖了房产、对抗的完工业、个商商贸、家电等43类行业,而当时商标类别的总数量只有45个,“现代”成为了198个商品的商标,从大米到汽车,从药品到飞机大炮,无所不包。四四八八穿越还珠韩国现代汽车如果要进入中国,必须购买商标使用权限。
而今,浙江的一家企业,旗下注册的商标不光有“奥普”“AOPU”,还有“格兰仕”、“奔腾”、“西子”等。
旗下的“凌峰奥普”和“aopu奥普”商标,经过一番操作之后,授权给了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在2010年开始制造“奥普集成吊顶产品”。这让杭州奥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开始了商标维权之路。
“主要是他们的商标放大奥普字样,与我们的品牌标识相差无几,如果不仔细分辨,aopu与aupu很容易混淆,同时,‘凌峰奥普’在标识上故意放大‘奥普’两字,缩小‘凌峰’,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过程当中的混淆。” 杭州奥普电器的法务处人士介绍说。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是奥普电器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控股企业,香港上市公司,代码00477。主营家用电器和用品,为中国浴霸行业的创始企业和市场绝对份额占有者。
使用“凌峰奥普”和“aopu奥普”商标的,是浙江凌峰电器有限公司。“aopu奥普”商标的所有者为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此商标为商标使用11类注册,主要用于建材等领域。
“在今年3月开始在其生产的浴霸上使用这一商标。”杭州奥普法务介绍说,“我们无法完全通过法律程序达到维权的惩罚效果,他们的一系列商标使用程序安排,给商标侵权的个人建立了一系列合法保护伞。”杭州奥普法务经理崔强介绍说。
至截稿时,记者尚未就此事与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关联股东联系上。
但凌普的一位副总在电话中称“杭州奥普是‘奥普1+N’,他们才是侵权”。
一位杭州籍人士称,“应该说,这次凌峰奥普和杭州奥普的商标纠纷,典型的是‘不给糖就捣蛋’。”“曾经有中间人给杭州奥普带话,劝其用几百万买下这奥普商标,但被杭州奥普拒绝。当深知商标游戏规则的所有者碰上精通家电营销的王文华,和杭州奥普的故事也就真正开始了。”
八年恩怨
浙江凌峰奥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峰奥普”)的股东有两位,一位是法人代表林珠,占20%股份;另一位叫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林斯普”)的股东单位,占股比例为80%。这家阿林斯普的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文华,控股90%,林珠作为自然人投资10%股份。
换而言之,凌峰奥普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华,与林珠为夫妻关系。
王文华与杭州奥普的故事始于2002年。据杭州奥普介绍,当年这对夫妻还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嘉兴一家王店彩虹电器厂,当时,该厂因为侵犯奥普浴霸的专利权而与杭州奥普达成专利侵权纠纷和解协议,当时向杭州奥普赔偿10万元。这对当时的王文华夫妻而言,也不算是小数。
其后,“夫妻两人经营的嘉兴市王店彩虹电器厂干脆变着花样傍上了‘奥普’”。在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对该厂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称,“查明从2003年7月份起,该厂在生产、销售的浴霸系列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奥普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奥普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奥普电器(香港)有限公司、澳大利亚独资奥普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厂名。有的包装还标注‘香港樱花厨卫集团有限公司监制’等字样,厂址则标注为‘上海金山区枫泾镇新春路’等几个地址”。其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其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违法行为”,作出了“收缴并销毁含有违法标识的包装物;罚款180000元”的处罚。
今年,王文华夫妻二人再次“卷土重来”,“这次更为公开、更大胆”。“手法更为隐蔽”。杭州奥普法务处崔强说。
这一次,王文华手上拥有了“aopu奥普”和“凌峰奥普”两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生产标注两个“奥普”商标的产品更为名正言顺。
关于商标的使用范围,根据记者手上的材料,“aopu奥普”商标注册的商品为“金属建筑物品”,根据《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使用范围应该严格限定在核准注册的商标之类,也就是说浙江凌峰奥普注册商标使用的商品以“金属建筑物品“以及类似产品为准,而不能扩大至其它类别的照明、通风、取暖、浴霸等商品。“但事实上,凌峰奥普却在照明、通风、取暖、浴霸等商品上大肆使用‘奥普集成吊顶’字样,同时再起产品销售的专卖店门头也突出‘奥普’或者‘奥普集成吊顶’字样。”崔强说。
“鉴于此,一般消费者就误将凌峰奥普电器生产的集成吊顶各模块(如照明、通风、浴霸)当成了杭州奥普的产品。”杭州奥普市场部经理张淑云说,“更有甚者,一些凌峰奥普的经销商告诉消费者,自己是真的,杭州奥普是假的。”
链条设计
卷土重来有卷土重来的资本。但王文华的强项是浴霸的产品和市场营销,在这个游戏上,还差一个深谙商标游戏规则的人。在盛林君的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出现后,其拥有的商标,就成为了王文华的法宝。
当然,仅仅是单纯的商标交易或者授权不够,容易出现法律风险。有问题就有解决方案:设计关联公司。
“这几个公司在成立的时间上,很难想象不是为了这个凌峰奥普产品的推出而专门设计。”崔强说。
“Aopu奥普”商标是在2001年3月由温州瑞安奇彩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2002年获取核准注册。2005年1月,奇彩公司将此商标转让给该公司法人代表涂绣平。4年之后,2009年8月,再次转让给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年10月,该商标许可给浙江新能源的投资公司——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法人代表为盛林君,持有75%股份,成立于2004年5月。
而杭州奥普另一个“冤家”——因2002年生产“澳大利亚奥普电器集团监制”浴霸字样而被处罚的温州奥普灯饰公司(后更名为“奥晋灯饰”、“奥派灯饰”)法人代表孙作东,在2003年10月获得了“凌峰奥普”的核准注册。这个一直没使用的商标在2009年12月转给了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据悉,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盛林君之妻庄华娟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股本为1万元港币。2006年登记名称为“韩国现代株式会社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9日变更为“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中国”)。
2009年9月1日,现代中国向浙江凌普授权使用商标权限为11类的“凌峰奥普”和6类的“aopu奥普)商标。
2009年12月,浙江凌普成立;2009年11月24日,阿林斯普与浙江凌普电器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使用“凌峰奥普”和“aopu奥普”商标的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开始租赁阿林斯普的厂房。
2010年,浙江凌普开始制造“奥普集成吊顶”产品。
“这种设计就是给浙江凌普典型的制度保护伞。”崔强说,此前杭州奥普通过司法程序起诉浙江奥普,在要求诉讼保全之后发现,浙江凌普的账上仅有20万元。而法人代表个人资产达几千万元。而授权商标给浙江凌普的现代中国,注册资本也仅仅有1万港元。
“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侵权行为上,只能追究到法人,不能追究到法人股东。”崔强说,换而言之,即便是追究浙江凌峰奥普商标使用不当造成侵权行为,工商的最高罚款也就只有20万元。
“但这几个月,凌峰奥普给我们销售造成是损失,已经达到800万元至1000万元,这还没有计算无形资产的损失。我们现在每天接到10—20个电话是顾客因错买凌峰奥普发生的投诉。”崔强说。
“我们现在能做的有三点:一是通过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确权;二是在各地工商等执法机构的帮助下打假;三是准备采用民事诉讼方式处理商标侵权行为。”崔强说。